文丨圳论评论员 庄媛
近日,大连市一名10岁女孩被一名13岁男孩杀害的案件引起社会关注。随后,网上有人传播"一男孩面对指责敷衍应和"的视频,有网友将该视频中的男孩误指称为前述案件的"杀人犯"。就此事,媒体从大连长兴岛警方获悉,已接到视频中男孩父亲张先生关于"其儿子被诽谤为杀人犯、强奸犯"的报警,目前该所已经立案调查。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前段时间,韩国女星雪莉自杀事件将网络暴力之恶带入公共视线,舆论纷纷对戴着所谓正义道德面具的键盘侠进行声讨。人肉搜索及其引发的网络暴力由来已久,部分网友借着网络发表言论的便捷性和匿名保护色,自以为替天行道行舆论监督之权利,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往往侵犯了当事人隐私权,对其造成名誉损害甚至是极大的身心伤害。
深受网络暴力的远远不止明星,网络暴力的刀刃正扎在一些普通人身上。近些年,在热点事件中被传谣言并遭到网络暴力的案例并不鲜见。2018年,因为父亲欠债不胜其扰,一家三口决定在海南自杀,海南警方接到报警后,曾两次出警积极救助这一家人,但这一家三口最终还是选择了不归路。可以说,网络暴力是这一家三口自杀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有一些人是莫名被有姓名:2016年江歌遇害案被热议,网友人肉搜索刘鑫及其家人,青岛一位阿姨不幸被误会,3天接2000多条辱骂电话、短信;重庆万州区长江二桥发生公交车坠江事故后,小轿车司机邝女士被谣传引发事故,遭到网友的谴责以及相关媒体的不实报道……许多引发舆论关注的热点事件背后,都有因网友人肉搜索而不幸躺枪的普通路人,无辜遭受没完没了的骚扰、谩骂、恐吓甚至是人身攻击,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网络暴力不是言论自由,而是滥用审判权。一直以来,公众对于网络暴力的反思和谴责从未停止过,但网络暴力却有愈演愈烈之势。面对网络暴力,大多数人会因维权困难、希望事件平息等原因而不再追究。而由于网络暴力往往涉及的责任主体太多,追本溯源很困难,侵权证据也难以确定,容易产生法不责众的印象。违法成本太低,在客观上助推了网络暴力的滋生和蔓延。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为了规范和治理网络行为,遏制网络暴力,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了网络诽谤入罪标准。但对于瞬息万变的网络环境而言,依旧存在细节上的空白。与此同时,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尚待加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划清言论自由与侵权之间的界限,健全维权机制,用强有力的法律框架和严厉执法约束网络言论。
有人说,网络暴力如一把无形的刀,没插在你身上,你永远不知道有多疼。真正的道德往往出于自律,每个网民都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发出理性客观的声音。平台方更不能视而不见,要及时运用技术手段加以甄别和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制止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的发生。只有构筑起理性、清朗的网络环境,社会才能变得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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