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离婚了怎么分(债务分居清偿生活)

圈圈笔记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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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法律关系中,夫妻不但有共同财产,也有共同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分居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影响夫妻共同债务的外在表现,即便在分居期间,但如上所说,只要不离婚,那么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就仍是共同债务,分居的时间长短是不会改变这个性质的。

对于夫妻债务的特殊规定还包括:

共同生活/经营、共同意思表示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 约定债务的分担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以下债务非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非法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分居的时间并不能直接导致夫妻共同债务的断裂,具体案件情况仍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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