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遗传吗(肺结核毁了我儿子一生)

圈圈笔记 52

华龙网3月24日20时30分讯(记者 黄宇 通讯员 吴刘佳)肺结核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呼吸道传染性疾病,但对很多患有肺结核又尚未怀孕的女性来说,关于能否怀孕却有诸多困扰。今(24)日是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全军呼吸内科研究所、三军医大新桥医院呼吸科专家白莉教授提醒,对于患有活动性结核病的育龄期妇女,应及时采取避孕,否则可能导致病情恶化;肺结核经规范治疗治愈后,是不影响正常怀孕的。

结核俗称痨病,即结核杆菌侵入体内引起的感染,是青年人容易罹患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结核病是全球妇女最主要的传染病,每年死于结核病的妇女超过100万人。女性在青少年和妊娠期由于内分泌的变化,及产后和哺乳期的生理变化使免疫力受到削弱,使其容易感染结核。

白莉教授提醒,有以下明显症状的,如发热、盗汗、全身乏力、咳嗽、咯血以及胸部检查X线发现肺部浸润性渗出病变,伴血沉升高,抗感染治疗无效的患者,均需怀疑肺结核可能,需进一步到医院确诊。

孕产期妇女由于自主神经失调,体内内分泌及代谢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力降低,易感染结核,并易出现血播发生肺外结核,胎儿也可能因此感染上结核,或因妊娠期间治疗不当而导致胎儿畸形。对于患有活动性结核病的育龄期妇女,从自身健康和优生优育的角度考虑,不主张怀孕,建议正规抗结核治疗后,视疾病恢复程度再考虑怀孕;因此正处于结核病活动期内的女性患者,则一定要注意避孕。

白莉称,在妊娠期间,孕妇若患上肺结核,一般要视具体情况来判断能否继续妊娠。如肺结核病情加重,且妊娠小于3个月,应尽早实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如果妊娠超过3个月,或患者强烈意愿主张保留孩子时,应该选择适当的抗结核药物抗痨治疗,密切监控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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